籍纳
词语 | 籍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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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jí nà |
字数 | 2字词语 |
形式 | ab式词语 |
意思:
宋 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宋 苏轼《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先是殿中侍御史 王奇,请籍纳职田以助賑贷。”解释:
(一)、宋 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
宋 苏轼 《应诏论四事状》:“已经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价籍定者,谓之籍纳。惟籍纳产业,方许给还。”《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先是殿中侍御史 王奇 ,请籍纳职田以助賑贷。”
释义:
1.宋时将欠户的产业按高价没入官府折还欠钱谓之籍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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