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例
词语 | 则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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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zé lì |
字数 | 2字词语 |
形式 | ab式词语 |
意思:
依据法令或成案作为定例。解释:
(一)、成规;定例。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故事二》:“ 曹 郡王 以元舅特除兼中书令,下度支给俸。有司言:‘自来未有活中书令请受则例。’”《儒林外史》第四六回:“若説是书办的考核,可见这大部的则例是移动不得的了。” 梁斌 《播火记》第一卷十二:“如今一般则例,都是随粮附征。”
(二)、 清 代指汇集《会典》的新例疑义等所编成的行政法典。如:《户部则例》、《工部则例》、《礼部则例》、《八旗则例》、《理藩院则例》、《内务府则例》、《处分则例》等。
释义:
1.成规;定例。 2.清代指汇集《会典》的新例疑义等所编成的行政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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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乏先例不进则退不平则鸣兵强则灭剥极则复大杖则走得寸则寸典则俊雅耳闻则诵发凡起例格于成例好问则裕举例发凡极则必反例行公事例直禁简乐极则悲乐极则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