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寄法
词语 | 侨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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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qiáo jì fǎ |
字数 | 3字词语 |
形式 | abc式词语 |
意思:
两 晋 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 王导 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解释:
(一)、两 晋 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 王导 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释义:
两晋之交,北地人为避战乱,纷纷迁居南方,依大臣王导议,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设侨州﹑侨郡﹑侨县,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此法称为“侨寄法”。参阅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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