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
词语 | 秦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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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qín guì |
字数 | 2字词语 |
形式 | ab式词语 |
意思:
南宋投降派大臣。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1127年被俘到北方,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后随金军至楚州(今江苏淮安),被放回南方。他深得高宗宠信,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主张投降,收韩世忠、岳飞、张俊三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父子。主持订立“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放弃抗金斗争。为后人所唾骂。造句:
1、秦桧是个播恶遗臭的千古罪人。
2、壮志未酬的岳飞被秦桧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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