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兴律
词语 | 擅兴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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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shàn xīng lǜ |
字数 | 3字词语 |
形式 | abc式词语 |
意思:
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解释:
(一)、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
《唐律疏议·“擅兴”题解》:“擅兴律者, 汉 相 萧何 创为兴律, 魏 以擅事附之,名为擅兴律。 晋 復去擅为兴。又至 高齐 ,改为兴擅律。 隋 开皇 改为擅兴律。虽题目增损,随时沿革,原其旨趣,意义不殊。大事在於军戎,设法须为重防。”参见“ 擅兴 ”。
释义:
擅兴律(shàn xīnɡ lǜ),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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