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条约
词语 | 不平等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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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bù píng děng tiáo yuē |
字数 | 5字词语 |
形式 | 无 |
意思:
破坏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掠夺别国资源和奴役别国人民的条约。它是帝国主义推行侵略扩张政策的一种工具。从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百多年中,帝国主义曾强迫中国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通过这些条约,他们割占中国领土,划分势力范围,掠夺中国资源,欺压和剥削中国人民。对于不平等条约,受害国有权单方面予以废除。解释:
不平等条约是指在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条约通常都会对某一方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产生侵害。不平等条约通常是停战的条件和结果,为了结束战争而签订的条约即为和约。
释义:
1.订约双方(或几方)在权利义务上不平等的条约。特指侵略国强迫别国订立的破坏别国主权﹑损害别国利益的条约。
造句:
1、 新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清政府的不平等条约。
2、 清政府对外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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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器抱不平不旋踵哀而不伤爱不忍释爱不释手暧昧不明安不忘危按兵不动按捺不住暗室不欺傲不可长傲慢不逊阿平绝倒按兵不举敖不可长把持不定百不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