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
词语 | 剥夺政治权利 |
---|---|
拼音 | bāo duó zhèng zhì quán lì |
字数 | 6字词语 |
形式 | 无 |
意思:
剥夺罪犯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所剥夺的权利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必要时也适用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解释:
剥夺罪犯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所剥夺的权利为:(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必要时也适用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相关词语:
爱人利物安邦治国安室利处鳌里夺尊暴取豪夺本小利微避害就利剥床及肤剥肤之痛不知利害不治之症百世之利褒贬与夺比权量力辩口利辞辩口利舌标情夺趣拨乱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