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
词语 | 噶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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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gá xià |
字数 | 2字词语 |
形式 | ab式词语 |
意思:
藏语音译词。发布命令的机关,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 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废原封郡王,命由噶伦四人(三俗一僧)主持噶厦,秉承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的 意志,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成为定制。1959年西藏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解释:
(一)、藏语。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 西藏 地方政府。
清 乾隆 时废原封郡王,命由噶布伦四人主持噶厦,秉承驻 藏 大臣和 达赖喇嘛 的旨意,共同管理 西藏 地方行政事务。1959年 西藏 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释义: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1959年3月后解散。
造句:
1、 据不完全统计,仅噶厦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
2、 噶厦,规定凡重大行政事务及藏官的任免、藏军的调动等均应由噶厦请示*和驻藏大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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