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
词语 | 都察院 |
---|---|
拼音 | dū chá yuàn |
字数 | 3字词语 |
形式 | abc式词语 |
意思:
明清时的中央监察机构解释:
(一)、官署名。
明 洪武 年间设置。监察弹劾官吏,参与审理重大案件。 清 因 明 制。《红楼梦》第六八回:“ 张华 便得了主意,和 旺儿 商议定了,写一张状子,次日便往都察院处喊了寃。” 清 梁章鉅 《称谓录·都察院》:“都察院之称,盖始於 明 ,然 唐 代御史臺三院已有察院之称,其僚曰监察御史,而 明 又增一都字者,盖合都御史监察御史为一院而称之耳。”
释义:
官署名。明清时的监察机构。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设都察院。专司巡按州县,考察官吏,整饬风纪。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合称科道。
相关词语:
察察为明察己知人察见渊鱼察今知古察言观色察察而明察言观行察颜观色长鸣都尉洞察秋毫洞察一切洞察其奸都头异姓端倪可察洞幽察微都俞吁咈都中纸贵观风察俗